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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理论创新的重大成果
文章来源:珠海外经贸专修学院 点击数: 122 次 更新时间:2014-08-13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是指导我们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纲领性文献,是当代中国共产党人求党的执政规律之真、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之实的光辉典范,是我们党对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理论作出的新贡献。

    一、 对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时代

    要求和重要地位作出新论断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是党的十六大提出的一个新的重大课题。2003年6月,《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的通知》中提出,大力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要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为重点”。这次四中全会《决定》进一步强调,大力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是关系中国社会主义事业兴衰成败、关系中华民族前途命运、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战略课题。只有不断解决好这一课题,才能保证我们党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坚强的领导核心。这些精辟论述,既表明经过长期的艰辛探索和实践,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已步入一个新的阶段和境界,党在加强自身建设上有了新的觉醒和认识;同时也表明在国内外形势不断发生新变化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入紧要关头的时代大背景下,如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提高党的执政水平,必须从战略高度加以全面谋划,从理论上加以系统阐释,从实践中加以整体推进。

    二、对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成功

    经验作出新概括我们党是一个善于总结经验、不断推进理论创新的党。在党的八十多年的奋斗历程中,先后总结出领导我国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的成功经验,领导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的成功经验。十六届四中全会的新贡献在于,第一次全面的、系统的总结了我们党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成功经验,并把这些经验升华为今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指导原则。它主要是,必须坚持党在指导思想上的与时俱进,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新的实践;必须坚持推进社会主义的自我完善,增强社会主义的生机和活力;必须坚持抓好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把发展作为解决中国一切问题的关键;必须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必须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不断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必须坚持以改革的精神加强党的建设,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这六条经验和指导原则是一个内在联系的完整体系,体现了实践创新与理论创新的统一、继承优良传统与开拓未来的统一、系统性与科学性的统一;创造性地回答了什么是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怎样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问题,这一系列新观点、新论断、新思想,既丰富了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宝库,又开辟了我们党建党理论的新境界。

    三、对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

    任务作出新部署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指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任务和部署。这主要是,坚持把发展作为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不断提高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能力;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不断提高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能力;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不断提高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能力;坚持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不断提高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不断提高应对国际局势和处理国际事务的能力。《决定》还指出,要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使党的执政方略更加完善、执政体制更加健全、执政方式更加科学、执政基础更加牢固。这些任务和部署,既是对十六大报告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论述的细化和引深,又体现了结合实际、指导实践的新特点。

    四、对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

    重大思路作出新谋划思路决定出路,布局决定结局。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从指导思想、程序环节、行进路线到基本措施和落脚点,都理顺和展现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大思路。这就是,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核心,以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为关键,以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重点,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为基础,努力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总体目标是,通过全党的共同努力,使党始终成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党,成为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执政党,成为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高效、清正廉洁的执政党。归根结底,成为始终做到“三个代表”、永远保持先进性、能经受住各种风浪考验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社会和谐、人民幸福。这个思路和落脚点,符合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科学精神和根本要求,符合现阶段党的建设的实际,符合新形势新任务对党的执政能力的新要求,具有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的意义和价值。大思路为我们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指明了大方向。五、对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理论的新发展党的建设理论是马克思主义科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马克思、恩格斯创立了无产阶级政党的理论,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理论的实践和发展奠定了基础。列宁最早指出要坚持党在国家生活中的领导地位,并提出党领导社会主义经济文化建设的任务和加强党的执政建设的一系列思想。我们党以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为核心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在他们各自所处的历史阶段,都对党的执政能力建设问题进行了艰辛的探索,取得了重要的理论成果。特别是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和“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这两个重大课题的回答,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供了科学的理论依据。正是在这个基础上,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对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时代背景、历史定位、重大意义、指导原则、主要任务、基本思路、目标要求等问题进行了全面的论述,形成了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理论的新体系,以关于党的执政理念、执政基础、执政方略、执政体制、执政方式、执政资源、执政环境等一系列新论断,丰富了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的宝库,为当代中国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作出了新的贡献。

    我们要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新的实践,大力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必须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联系实际解决本地区本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执政能力方面存在的差距和突出问题,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上来,把《决定》提出的各项任务和各项部署落实到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各项工作中,充分展现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