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员组织关系接转
1、组织关系在吴江市范围内转进转出
①转出单位党支部(总支)开出组织关系介绍信;
②转出单位党支部(总支)隶属的基层党委接转组织关系介绍信;
③接收单位党支部(总支)隶属的基层党委接转组织关系介绍信;
④接收单位党支部(总支)接收组织关系介绍信。
2、组织关系从市外转进或转出吴江市
①转出单位党支部(总支)开出组织关系介绍信;
②转出单位党支部(总支)直属的基层党委接转组织关系介绍信;
③转出单位所在市(县、区)的市(县、区)委组织部接转组织关系介绍信;
④接收单位所在市(县、区)的市(县、区)委组织部接转组织关系介绍信;
⑤接收单位党支部(总支)直属的基层党委接转组织关系介绍信;
⑥接收单位党支部(总支)接收组织关系介绍信。
注:①支部(总支)隶属的基层党委是指:镇党委、开发区党工委、市直属企事业单位党(工)委、市级机关党工委和市机关各部门党委。镇属街道、村、企业设党(工)委的应通过镇党委转接;②本市所属单位党员组织关系转到垂直管理的金融、保险等单位,需通过市委组织部转接;③复员军人转进本市,应先到市民政局安置办盖章后到市委组织部接转组织关系;④大中专毕业生转进吴江市,如暂未找到工作或所在单位无党组织的,可先接转到居住地党组织。
(二)流动党员的组织关系管理
总的原则:坚持以流入地党组织为主、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共同管理。坚持区别情况、动态管理。
1、流出地管理内容
①在党员外出前进行教育并提出要求,按规定登记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
②掌握外出党员的流动去向、外出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
③及时向外出党员通报党组织的重要情况,通知外出流动党员按规定参加党内选举等重要活动;
④了解预备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按规定做好预备党员的转正工作;
⑤外出党员返回后,了解党员外出期间的思想、就业、生活及参加党组织活动情况。
2、流入地管理内容
①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确认党员身份;
②将外来流动党员编入一个基层组织,组织参加组织生活,加强党员的经常性教育和管理;
③关心外来流动党员的就业、学习和生活,并提供帮助;
④在《流动党员活动证》上如实填写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缴纳党费情况,并做好党员重要情况的及时反馈工作;
⑤做好外来流动的预备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3、流动党员的自身管理要求
①外出前应向所在党支部报告外出事由、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领取《流动党员管理证》;
②凭《流动党员活动证》及时到流入地党组织报到,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规定缴纳党费,完成党组织交办的任务;
③主动与流出地党组织保持联系,每年至少汇报一次。流动地点发生变化时,应及时报告流出地;
④外出返回后,及时向流出地党组织汇报外出情况,并主动交党组织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
(三)出国党员的组织关系管理
因私事临时出国、出境的党员,自费出国留学的党员或出国、出境定居的党员,一律不转移组织关系。
1、短期请假出国、出境办理私事和自费留学的党员,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单位;
2、长期出国、出境定居的党员,组织关系和档案材料一并转到县或相当县一级党委组织部门保存;
3、党员短期出国期间应主动通过写信、通讯方式,向原单位或组织关系保存部门汇报思想、工作情况,继续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管理。